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)有关规定,经报名、资格审核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程序,拟聘用刘晓怡同志到东莞市城建档案馆工作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,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反映。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
受理单位: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
地址: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268号
邮编:523129
联系电话:0769-26983859;0769-26986085
附件:东莞市城建档案馆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拟聘用人员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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